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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范本2..

发布时间:2022-02-25 23:29:03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林评字[2008] 号

一、绪言

二、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概况

1、委托方:荷兰欧洲纸业(中国)有限公司

林浆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2、资产占有方: 省国营 林场

3、委托方概况:

荷兰欧洲纸业(中国)有限公司系欧洲纸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5月8日,注册资本1.2亿欧元,系欧洲纸业集团在亚洲地区最大林业生产经营基地,主要经营林浆纸一体化项目,林业初级产品加工等。

林浆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系国有大型林业企业,成立于2000年3月5日,注册资本6.3亿元人民币,直属 省林业厅,系 省南部十大国营直属林场以林地、林木出资入股成立的集团股份公司,主要经营林木种植、管护;木材生产和木材加工及人造板加工;其他经营还涉及林业、木材加工业、家具制造业、林产化学品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等。黑龙江森林资产评估

4、资产占有方概况:

国有 林场是 省林业厅直属国有大型林场,位于 县境内,地理坐标东经1 22′30″~1 17′30″,北纬 1 39′24″~ 1 30′。总场设在 县亚山镇清湖坡,距亚山镇2km,距 县城13km,距 市170km,距 火车站67km。林场经营的林地分布于 县20个乡镇,东西长32km,南北宽28km。

林场地处 大山支脉和 大山支脉之间,南流 江谷地走廊。地势东西高,中间低。林场境内林地小山脉盘行崛起,四起峰峦,地形较为复杂,主要地貌类型有丘陵、台地和低山地貌。境内最高的山峰为 分场 分区的花竹头顶,海拔811m,最低处为综合厂山丘,海拔68m,相对高差743m。林场气候属南亚热带向北热带过渡的季风气候,光热丰富,雨量充足,雨热同季,气候温和。累年平均气温21.9℃,1月平均气温13.4℃,7月平均气温28℃,极端低温0.5℃,极端高温37.7℃;年平均日照1,778小时,年平均降雨量为1,756mm,相对湿度为80%左右,无霜期为350天,植物生长期为340~350天。光、水、热条件优越,适宜多种植物生长,是发展林业生产,特别是发展桉树、相思等速生树种的好地方。

林场境内土壤成土母岩主要是花岗岩和砂岩。地带性土壤为赤红壤和砖红壤,土壤质地为壤土、轻粘上,有机质含量居中,肥力中下,但普遍缺磷、钾;土层厚度一般在60cm以下,表土层5cm左右,有机质含量0.59%~4.44%,全磷0.02~0.044ppm,全钾0.23~1.5ppm,pH值4.5~6.5之间。

林场交通运输主要以陆路为主,省道192自东北至西南斜贯 全境,为林场与外界交通运输大动脉,县道、乡道及林区公路通达各分场和林区,据统计林场现有林区公路1231.3km,大林道86.5km,小林道422.1km。

5、项目背景简介

荷兰欧洲纸业(中国)有限公司隶属世界500强的欧洲纸业集团,集团总部设在荷兰,2006年开始在中国考察建立林浆纸一体化生产基地,2007年3月在 省考察,并最终与 省发改委等部门商谈确定将年产120万吨浆、120万吨纸基地建在 省 市。作为对 省最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支持,经省政府工作会议决定,由 省南部十大国有林场向荷兰欧洲纸业(中国)有限公司分期转让林木、林地资产共计180万亩,作为未来林浆纸一体化基地的配套原料林基地。

本次评估项目是以上180万亩林地转让工作的第二批100万亩部分,主要涉及 省南部五个国有林场。

三、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欧洲纸业和 集团商谈和签署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四、评估对象及范围

纳入本次资产评估范围的评估对象是 集团、 林场所属的面积为3,614.8公顷的桉树为优势树种林木资产及10,302.6公顷林地自评估基准日时起一年期使用权价值。

五、评估价值类型及定义

参照评估有关的法规,遵循客观、独立、公正和科学的原则及其他一般的公认评估原则,我们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必要的核查与鉴定,查阅了有关文件及资料,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在此基础上,根据评估目的及资产状况,确定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的内涵: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的市场营销之后所达成的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当事人双方应各自精明、谨慎行事,不受任何强迫压制。

六、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

七、评估原则

我们在对委托方指定的资产进行评估的过程中,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化要求,严格遵循资产评估的以下原则:

(一)遵循了真实性、科学性、可行性的工作原则;

(二)遵循了预期收益原则,根据对待估资产的未来获利能力预期来确定待估资产的价值;

(三)遵循供求原则,充分考虑和依据供求规律对商品价格形成的影响来确定待估资产价值;

(四)遵循替代原则,充分考虑与待估资产存在替代性的类似资产的价格来确定其价值;

(五)遵循合法原则,以待估资产的合法使用、合法处分为前提来确定其价值;

(六)遵循最高最佳使用原则,以待估资产的最高最佳使用为前提来确定其价值;

(七)遵循估价日期原则,以评估基准日的市场条件为基础来确定待估资产价值;

(八)评估操作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维护国家及其他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

八、评估依据

(一)行为依据

1、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2、 省林业局下发的 林计发[2007]30号《关于加快向欧洲纸业(中国)有限公司移交林地工作的通知》;

3、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 发改工业[2007]219号《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法律依据

1、1991年11月16日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91号令);

2、1992年7月18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的36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3、国资办发[1996]23号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

4、2004年2月25日财政部印发,财企[2004]20号《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5、财政部、国家林业局2006年12月25日财企[2006]529号关于印发《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6、1996年12月16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林业部关于发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 》的通知;

7、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07年11月28日中评协[2007]189号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等7项资产评估准则的通知;

8、《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9、其他有关规定。

(三)产权、数量、质量核查及取价依据

1、 省国营 林场出具的山林权证复印件;

2、委托方提供的森林资源资产清单;

3、国家林业局 调查规划设计院于2008年5月出具的《 省 林场拟流转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核查报告》;

4、评估人员收集的有关市场询价、参数资料记录。

九、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为欧洲纸业和 集团商谈和签署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考虑评估对象现有的具体情况,本次评估林木采用了重置成本法、收获现值法、市场价倒算法,林地采用了林地现行市价法;

(一)、重置成本法林权抵押贷款评估

对幼龄林及未成林造林地采用重置成本法。

(二)、收获现值法

对中龄林采用收获现值法。